地类分类表
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性;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法律分析:
土地用途分类 土地用途分类2017
土地用途分类 土地用途分类2017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资源类型的分类系统采取土地潜力区、土地适宜类、土地质量等、土地限制型、土地资源单位等五级分类制,其中土地资源单位是作为制图单位和评价对象。
划分宜农耕地类、宜农宜林宜牧类、宜农宜林土地类、宜农宜牧土地类、宜林宜牧土地类、宜林土地类、宜牧土地类和不宜农林牧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是2017年11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标准,归口于全国自然资源在法律上,土地分类主要按土地的用途和利益性质两个标准进行划分,具体如下: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该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的总则、分类与编码。该标准适用于土地调查、规划、审批、供应、整治、执法、评价、统计、登记土地利用分类是区分土地利用空间地域组成单元的过程。这种空间地域单元是土地利用的地域组合单位,表现人类对土地利用、改造的方式和成果,反映土地的利用形式和用途(功能)。土地利用分类是为完成土地资源调查或进行统一的科学土地管理,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将一个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土地利用对应于地区的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在使用该标准时,也可根据需要,在该标准的基础上续分土地利用类型。
土地利用分类是区分土地利用空间地域组成单元的过程。这种空间地域单元是土地利用的地域组合单位,表现人类对土地利用、改造的方式和成果,反映土地的利用形式和用途功能。
土地利用分类是为了完成土地资源调查或进行统一的科学土地管理,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将一个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
土地利用对应于地区的经济描述(功能层面):
区域作为住宅、工业或商业用途,农业或林业,娱乐或保存用途等。土地利用也可能与土地覆盖相关,还可以此来推断土地利用或逆推。但情况往往更复杂,联系也不是那么明显。与土地覆盖相反,土地利用是难以观测的 。
土地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4、草地土地分类主要有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2.按照依土地利益性质分类:土地可以分为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土地分类标准
1.耕地土地分类主要有水田、水浇地、旱地。
2.园地土地分类主要有果园、茶园、橡胶园、其它园地。
4.草地土地分类主要有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
6.工矿仓储主要有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盐田、仓储业用地。
7.住宅用地主要有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性用地主要有机关团体用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准(GB50137-2011),城乡用地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而常用的用地性质实际上是指其中一小类——R11。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9.特殊用地主要有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10.交通运输用地主要有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农村道路、机场用地、海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
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有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海滩涂、内陆滩涂、沟渠、沼泽地、水工建筑用地、冰川及积雪。
用地性质分类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准(gb50137-2011),城乡用地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而常用的用地性质实际上是指该分类系统将全国划分为华南区、四川盆地一长江中下游区、云贵高原区、华北一辽南区、黄土高原区、东北区、内蒙半干旱区、1、农用地;西北干旱区和青藏高原区等九个土地潜力区。其中一小类——h11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分类。
你说的是出让土地的划分吧。
用地性质分类
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用地性质界定是什么?用地性质有哪些分类?
用地性质界定是:
用地性质有分类:
1. 有商业用地;
2. 综合用地;
3. 住宅用地;
用4.湿地主要包括水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盐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海滩涂、内陆滩涂、沟渠、沼泽地。地性质
土地性质分为哪几种?
2、城市建设用地分为9大类: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行政办公用地C、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3、用地性质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扩展资料: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性质有两种:
1、一种是国有入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2、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参考资料:
土地使用权
城市用地分类
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扩展资料: 用地属性: 1、自然属性 土地的自然生成,具有不可移动性。即有着明确的空间定位,由此导致每块土地各具有相对的地理优势或劣势,以及各所具有的土壤和地貌特征。
另外土地还有着耐久性和不可再生性。 [1] 2、属性 地球表面,绝大部分的土地已有了明确的隶属,即是土地已依附于一定的拥有地权的权力,无论是公有的或私有的形式。
3、经济属性 土地的经济属性是通过土地自身的价值被认可的条件下来体现的。也表土地利用过程中能以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经济效益的特性上。
另外,城市用地还可因人为的土地利用方式,得以开发土地的经济潜力。 4、法律属性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土地是一项资产,由于它的不可移动的自然属性,而归之于不动产的资产类别。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有什么意义
1.按照用途进行土地分类: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商业用地:就是建设商场、写字楼的,不能建设住宅楼和工厂,一般土地使用期50年
住宅用地:就是用来建设商业住宅的(就是开发商开发房子,卖给大众居住的),一般土地使用权50-70年
酒店,属于商业类的,不能当公寓卖;当然如果是商用结合的,则下面几层可以做商业,上面的可以做住宅
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据《中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居住用地七十综合用地:就是可以用来做工业厂房、商用等的(就是上述的综合用)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用地分类
土地可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果园、沟渠、农道和坑塘等;建设用地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宅基地、公路、、特殊用地和工业用地等;未利用地包括河流水面、荒草地和石土地等。
经济描述(功能层面):区域作为住宅、工业或商业用途,农业或林业,娱乐或保存用途等。也可能与土地覆盖相关,以此来推断土地利用或逆推。但情况往往更复杂,联系也不是那么明显。与土地覆盖相反,土地利用是难以'观测'的。例如,往往难以决定,草原否是被用于农业用途。区分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和他们的定义已普遍影响到分类系3、未利用地;统、数据采集和信息系统的发展。第四条怎样申请土地使用权?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法律客观:
《中华土地管理法》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在土地的在三大类分类之下;还细分了八类土地;并形成两个层次的土地使用体系。我们在利用土地时,不得擅自更改土地用途。八大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建设用地的用途分类
法律分《土地管理法》析:1.商业、服务业用地含商业、服务业、金融、保险、办公等用途的用地;
2.工矿用地指用于仓储、矿山、堆场等的用地;
3.住5.旅游用地:指用于专供游览参观的设施用地,包括风景名胜、游乐场等的用地;宅用地:指用于居民住宅、住宅配套的公共建设、路、电、水等的用地;
4.交通水利用地指用于机场、、公路、港口、航道、水电站、水库等的用地;
7.特殊用地指用于、军营、殡仪馆等用途的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