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分为
我国海关按照信用等级将注册企业分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其中认证企业又分为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被认证的主体包括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出境快件。认证企业标准分为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和一般认证企业标准,每类标准均包括通用认证标准和根据申请认证的主体不同而制定的单项认证标准,具体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4大类标准,该认证分类标准与RCEP要求也是吻合的。
企业标准认证_企业标准认证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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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一)所有赋分标准项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二)内部控制、贸易安全两类标准中没有单一标准项(用1、2、3表示)基本达标(-1分)超过3项的情形;(三)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关于时间计算“1年内”,指连续的12个月。企业信用等级向上调整为高级认证企业的,自海关接受企业申请之日起倒推计算。企业信用等级向下调整的,以最近一次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倒推计算;其中,已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的,海关最近一次接受企业申请之日倒推12个月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参与计算。法律依据:《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 条 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和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制定的单项标准,具体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5大类标准。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当符合每个分项标准。基本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当符合或者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的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中如有不达标情形的,该项标准即为不达标。不适用:相关标准不适用于该类型和经营范围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1、申请认证
2、工厂组织员工培训,制定相关生产标准
3、ISO的标准可以网上去下载
4、工厂运行一段时间ISO,看看是否OK或者有待改善及时改善
5、审核公司来审核,通过后发证
6、最方便就是找我们这类公司直接来给工厂培训。
ISO9000族标准是一个通行的质量标准,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同。取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可使企业:
1、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获得质量认证就必须按照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建立质量体系能使企业实现质量好、成本低的目标,可使企业具有减少、消除、特别是预防质量缺陷的机制,使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2、提高组织声誉 增强组织竞争力
获得质量认证证书可以给企业带来良好的声誉,能得到行业管理部门的认同,并取得顾客的信任,还可获得更多投标的权利。
3、扩大销售并获得更大利润
取得ISO9000质量认证标志是产品质量信得过的证明。带有认证标志的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具有明显的竞争力,受到更多顾客的信任。经验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是企业在竞争中取胜、提高利润的有利手段。
4、有利于开拓市场
实行质量认证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特别是工业发达的普遍做法。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同,成为贸易成功一个重要指标。
5、免于其它机关的监督检查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表明其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而且持续运行符合ISO9000族标准,因此在接受或行业规定的检查时,可以免除对质量体系的检查。
2.为什么ISO9000族标准能有效地完善质量管理?
,ISO9000族标准适应了组织完善质量管理的需要。任何产品或服务都是通过规范或技术标准来体现顾客需要的,但是如果提供和支持生产的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就不可能始终如一地生产出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正是由于这方面的关注,导致了ISO9000标准--质量体系标准的产生。
第二,ISO9000族标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在ISO9000标准的基本概念中,特别强调了过程控制,即ISO9000族标准是建立在所有工作都是通过过程来完成的这样一种认识基础上。换句话说,所有产品(服务)质量也都是在产品形成过程中形成的,要控制产品质量必须控制过程,控制过程体现了预防为主这样一种先进的质量管理思想。
第三,采用ISO9000族标准,可以使质量管理规范化,质量活动程序化实施ISO9000,就要建立文件化的质量体系。质量体系对各项活动的范围和目的、做什么、谁来做、何时做、何地做、如何做、采用什么设备和材料,如何对活动进行控制和记录等都做出详细的规定,作到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实现从"人治"到"法制"的转变。
第四,实施ISO9000族标准,建立自我完善机制 一个组织实施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后,可以具有自我完善的功能。标准要求在建立质量体系后要按要求不间断地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这样就能作到对质量有效地控制,能对质量持续地实现改进。
ISO9000标准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吸取了百年来世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精华,它又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可以有效地提高组织的市场适应能力,使企业处于不败之地。
2000版标准是以八项质量管理原则为指导思想:
以顾客为中心、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 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互利的供方关系
有市场竞争力!产品品质有保证!企业在品质方面有法可依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标准认证介绍?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标准认证: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分为甲、乙、丙。
一、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企业资质标准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基本条件
(一)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建筑企业在中华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预登记文件)。
(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建筑企业专门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
(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企业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与人员规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四)具备承担相应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计算机、设备、交通工具及质量检测手段。
(五)符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甲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企业资质标准
1、信息网络系统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6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信息网络系统建筑施工单位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5人,工程师不少于35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技术员不少于25人,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0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信息网络系统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人数不少于4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数不少于30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8人。
4、注册资本:信息网络系统建筑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5、业绩:信息网络系统建筑企业近2年内完成2项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或者4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
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企业资质标准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基本条件
(一)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建筑企业在中华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预登记文件)。
(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建筑企业专门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
(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企业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与人员规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四)具备承担相应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计算机、设备、交通工具及质量检测手段。
(五)符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乙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企业资质标准
1、有关负责人资历:信息网络系统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4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信息网络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0人,工程师不少于25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技术员不少于20人,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信息网络系统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人数不少于3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数不少于15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6人。
4、注册资本:信息网络系统建筑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5、业绩:信息网络系统建筑企业近2年内完成2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或者5项投资额400万元以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但首次申请乙级资质的除外。
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丙级企业资质标准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基本条件
(一)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建筑企业在中华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预登记文件)。
(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建筑企业专门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
(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企业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与人员规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四)具备承担相应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计算机、设备、交通工具及质量检测手段。
(五)符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丙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企业资质标准
1、有关负责人资历:信息网络系统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2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信息网络系统建筑施工单位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工程师不少于15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技术员不少于15人,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信息网络系统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人数不少于2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数不少于10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4人。
4、注册资本:信息网络系统建筑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5、业绩: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企业近2年内完成5项投资额200万元以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但首次申请丙级资质的除外。
四、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的业务范围
1、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是指从事通信信息网络建设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型、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活动的实施过程。
2、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范围包括:通信业务网络、电信支撑网络、电信基础网络。
通信业务网络:包括各种网络业务和由业务组成的网络,如:电话交换网、智能网、数据网、多媒体网等;
电信基础网络:包括各种传输网络,如:光缆、微波通信、卫星通信、接入网等;
电信支撑网络:包括支撑电信网的各种网络或系统,如:网管系统、信令网、同步网、计费系统、呼叫系统、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等。
3、甲、乙、丙级的具体业务范围为:
甲级企业资质标准认证
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种规模的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业务。
乙级企业资质标准认证
乙级: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下列规模业务:
(1)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2)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3)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丙级企业资质标准认证
丙级: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下列规模业务:
(1)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2)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3)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5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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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三标认证是哪三标
企业三标认证具体如下:
1、标准化组织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该标准吸收上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对于产品和服务的供需双方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指导性;
2、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目前世界上最全面和最系统的环境管理化标准,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
3、标准化组织制定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为企业提供科学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和指南,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
《中华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和公众的监督,承担。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