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在哪里申请独生子女证

随着我国生育政策的落实和发展,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了。那独生子女证该怎样办理呢?(一)办理程序1、本人申请;2、村居委会、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3、县人口计生局办理。(二)申报材料1、本人申请:干部职工(含干部),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居民由居委会,农民由村委会和当地计生办、站审核签章。2、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上环证、妇检证、出生证和孩子小一寸照片一张。(三)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个工作日(节日除外)内办理。(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申请条件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5、夫妻双方写申请书;6、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7、夫妻双方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8、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9、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10、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11、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12、注意事项:(1)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2)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生育办公室登记,如系外地调入上海换证者,还需带原来的独生子女证三、领取独生子女证后,持街道所发通知书来校计生办登记证号,转劳资料。法律客观:

3. 输入申请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父母双方填写清楚后,到各自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盖章后,再到街道办理处交表,三十天内就可以领到红红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了。人的身份信息,点击立即申请。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在哪个部门办理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以上就是网上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哈尔滨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流程

3、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网上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流程如下:方(收养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法律主观4. 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双方的《居民 》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2、夫妻双方的《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个子女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广生子女证怎么办理流程

1. 打开浙里办,点击办事服务。

(一)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五)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计生部门、社区工作站可以开展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发放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

4、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

(二)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

1、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该地址所属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

2、男女双方户籍均为本市但属不同社区工作站的,由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说明情况,取消男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

3、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市户籍的,由各自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

(三)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

1、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由本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扩展资料《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15年12月,部分地区年底停办独生证,新的人口和计生法(包括全面两孩政策)于2016年1月1(四)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2. 点击婚育界面中的独生子女证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你好,在广西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流程主要包括: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日起全面实施。

参考资料: